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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退游泳卡迟迟不退款宝鸡帕沃斯健身中心:扣除30%后可退

2023-10-18 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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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退游泳卡迟迟不退款宝鸡帕沃斯健身中心:扣除30%后可退“去年给孩子办的游泳卡,当时由于疫情和设施不完善,一直没有启用。” 近日,宝鸡市民徐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小里帮忙》栏目反映,其在渭滨区经二路帕沃斯健身中心(宝鸡帕沃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给孩子办理了一张游泳健身卡,花费1738元,由于疫情和当时帕沃斯健身中心的设施还不完善,就一直未启用,我提出退卡诉求,店方7月份答应可以退金沙乐娱场,9月底到账,但是到现在还未退回。

  “2022年7月10日,我在经二路的帕沃斯健身中心给孩子办理了一张游泳卡,充值费用1738元,项目包含畅游卡、精品班,赠送泳帽背包各一个,还有两张次卡。办卡以后,去年因为还有疫情,场馆开开关关,加之他们健身中心的设施还不完善,就一直未去开卡使用,所以我就提出退卡申请。”徐女士对记者说。

  徐女士说,今年7月份自己与帕沃斯店方进行了协商,当时协商不下以后,就给市政热线进行了投诉,后来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处理此事,店方答应给我退款,说是9月份可以退款,但是到现在还未退还,给杨店长发消息也是不回。“店里提出因为是我原因要退费,要扣除30%金沙乐娱场,这个我也是同意的。”

  就此事,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与徐女士一起来到位于经二路恒太城的帕沃斯健身中心了解情况,前台工作人员表示,杨店长不在店中。随后,记者现在电话联系到杨店长,对方表示,对于徐女士的退款申请,也在走流程,当时徐女士没有同意店里扣除款项的30%要求。徐女士则表示,自己同意店里扣除30%金沙乐娱场

  杨店长对记者表示,店里也是同意退款,让徐女士单独再与自己约时间见面详谈,双方最终经过协商约定,于10月18日完成退款。

  在宝鸡多年从事法律事务的陈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遇到预付卡退款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由第三方的介入,促使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解,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3、仲裁: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4、诉讼: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陈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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